10月26日,保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四十一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杰主持会议。

会议讨论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决定该次常委会会议于10月27日至28日在隆阳召开。
会议讨论了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保山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保山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少数民族代表名额分配方案(草案)、《保山市留守儿童关爱条例(草案修改稿)》、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保山市昌宁田园城市保护条例》等3件地方性法规(修正草案)的议案、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2022—2025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同意提请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会议讨论了对市生态环境局、市民族宗教局工作开展评议有关事项,同意提请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开展评议。
会议讨论了对全市农民工返乡再就业工作情况专题询问办理落实情况进行测评有关事项,同意提请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进行测评。
会议讨论了开展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题询问有关事项,同意提请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开展专题询问。
会议还讨论了人事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正平、李余明、段兆锦、莫逸尘、马文寿,秘书长张志红出席会议。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或候选人),常委会各委室主任、副主任,常委会副秘书长列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