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至28日,保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杰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2022—2025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及相关人事任免事项;表决通过了《保山市留守儿童关爱条例》、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保山市昌宁田园城市保护条例》等3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保山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保山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少数民族代表名额分配方案;对保山市生态环境局、保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开展了评议;对全市农民工返乡再就业工作情况专题询问办理落实情况进行了测评;对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开展了专题询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正平、李余明、段兆锦、莫逸尘、马文寿,秘书长张志红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