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至9日,保山市人大常委会就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以下简称《人民防空法》)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
检查组实地查看了腾冲市单建式人防工程和4531人防指挥工程建设情况、龙陵县棚户区改造龙山中路项目人员掩蔽工程,以及施甸县中医院医疗救护站建设情况,全面了解工程规划制定、建设、管理、维护等情况。实地查看后,分别在各县(市)召开座谈会,听取各县(市)贯彻执行《人民防空法》的情况汇报,与相关负责同志和人大代表进行深入交流,了解《人民防空法》宣传贯彻落实情况、人防工程规划编制、人防警报设施建设、质量监督、人防训练演练等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5月9日上午,在保山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了全面贯彻实施《人民防空法》情况执法检查座谈会。会上,听取了保山市人民政府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人民防空法》的情况报告,市级相关单位做了补充汇报。 检查组对保山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人民防空法》工作情况表示肯定,指出保山市人民政府对人防工作高度重视,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工作机制健全完善,有力推动了全市人民防空事业稳步发展。同时,还存在机构不健全、“两所一中心”工程建设推进缓慢、人防宣传教育不够深入广泛、资金保障还不到位等问题短板。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防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将人防工作与经济发展有机融合,与城市建设有效衔接,结合人防“十四五”规划,修订编制人民防空专项规划,完善人民防空方案,突出规划引领作用,建立健全人防工作制度,补齐短板弱项。 会议要求,一是要坚持平战结合,切实推进人防融合发展。要坚特城市建设与人防建设融合发展,实现战备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有机统一;二是要加大监管力度,严格项目审批、设计审查、日常巡查和竣工验收,切实提升管护质量水平;三是要完善防护体系,建立健全军地联合、平战结合、统一高效的人防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和平战功能转换措施,提高城市防护能力水平;四是要强化教育,切实提高全民防空意识。充分利用现有人防教育设施和网络媒体平台,开展人防知识、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全市9.18防空警报试鸣、中小学生防空防灾教育等活动,持续推进人防宣传教育“五进”活动,提高群众防空防灾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