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纵横
保山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1-15 16:15: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保山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审查)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保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5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落实。

(二)听取和审议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打击生态环境和资源领域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负责组织落实。

(三)听取和审议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打击生态环境和资源领域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负责组织落实。

(四)听取和审议保山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打击生态环境和资源领域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负责组织落实。

(五)听取和审议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市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负责组织落实。

(六)听取和审议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保山市2025年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落实。

(七)听取和审议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保山市202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主要工作部署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组织落实。

(八)听取和审查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保山市2025年地方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25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听取和审查,有关准备工作由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落实。

(九)听取和审议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保山市2026年1—6月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落实。

(十)听取和审议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落实。

(十一)听取和审议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落实。

(十二)听取和审议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九五”普法规划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负责组织落实。

(十三)听取和审议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保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落实。

(十四)听取和审议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并对部分被审计单位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落实。

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检查

(一)对全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组织落实。

(二)对全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云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市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负责组织落实。

(三)对全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负责组织落实。

(四)对全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负责组织落实。

三、专题工作调研

(一)对全市医疗保障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负责组织落实。

(二)对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负责组织落实。

(三)对全市华侨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开发与利用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华侨外事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落实。

(四)对全市“十四五”以来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组织落实。

(五)对保山坝灌区工程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负责组织落实。

四、工作评议

(一)对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工作开展评议。评议工作拟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开展,有关准备工作由市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负责组织落实。

(二)对保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开展评议。评议工作拟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开展,有关准备工作由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华侨外事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落实。

五、工作测评

对全市农民工返乡再就业工作情况专题询问办理落实情况进行测评。测评工作拟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开展,有关准备工作由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负责组织落实。

六、专题询问

对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开展专题询问。询问工作拟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开展,有关准备工作由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落实。

七、履职情况报告

(一)听取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负责人报告2026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听取,有关准备工作由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落实。

(二)听取保山市广播电视局主要负责人报告2026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听取,有关准备工作由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落实。